在昨天举行的“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情况”新闻发布会上,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,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,中国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,拟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1.18万亿元,其中2008年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1040亿元,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4875亿元,2010年新增中央投资5885亿元。
上述投资,均按照法定程序报请全国人大审议批准。
张少春指出,这些投资项目不是一年也不是短期内就能建成的,好多是跨年度的,所以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配套,不是按年来考虑的,而是按项目来考虑的。
截至4月30日,已下达新增投资2884亿元,占今年新增投资4875亿元的59.2%。加上2008年四季度下达的新增中央投资1040亿元,新增投资已累计下达预算3924亿元,占1.18万亿元的33.3%。地方政府也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。财政部门下达资金预算后,项目单位申请用款还需要一个过程,其中包括工程招标、设备采购、签订施工合同等环节。只要符合用款条件,财政部门即按照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向用款单位拨付资金。总体上看,项目资金落实进度与工程建设进度大体相当。
张少春称,据测算,去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2300亿元中央政府新增的投资,需要地方政府配套1700亿元。考虑到有一些民生工程项目,市场化筹资的难度比较大,所以国务院批准地方可以发行2000亿元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,主要就是为了与中央新增投资2300亿元进行配套。到4月底,地方在没有发债之前,已经到位资金是880亿元。随着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陆续到位,现在23个省发行了26期1118亿元债券。随着这些资金陆续到位,地方的配套是有保证的。
不过,张少春也认为,有些省财政能力强一点,有些省像西部地区就困难一些。在安排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安排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的时候,都充分考虑了不同地方的财政能力。如上述发行地方债券,有通过地方政府预算的安排,还有其他措施,比如通过搭建一些融资平台,发行企业债、发行中期票据,降低贷款门槛、降低项目资本金的比例等,综合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和资金配套能力。
要保证中央政府投资地方配套资金能够完全落实,最关键的就是要安排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优先顺序,要优先用于中央新增2300亿元投资项目的地方政府配套。如果个别地方配套不足的话,必须调整投资结构,优先保证民生工程、保证中央的投资项目。对于铁路、机场、公路、城市轨道交通这些可以市场化投资的项目,应该通过市场化方式去筹集资金。
张少春称,2010年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主要通过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、国债、中央政府性基金、中央财政其他公共投资以及灾后恢复重建(基金)投资等渠道安排,主要用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、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、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、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、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。 (东方早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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