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世界经济复苏放缓、国际钢材市场供求形势宽松,取消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等多种因素影响,8月份钢材、焦炭出口双双回落,并均创多个月以来出口新低。据海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,8月份,钢材出口量为280万吨,与7月份相比,减少175万吨,降幅为38.5%,与今年6月份相比(今年6月份为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月度钢材出口最高水平),减少282万吨,降幅为50.2%,创2009年11月份以来(除今年2月份之外)月度钢材出口新低。8月份,焦炭及半焦出口量为21万吨,与7月份相比(7月份也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月度钢材出口最高水平),减少38万吨,降幅达64.4%。
钢、焦出口回落早在预料之中。
一方面是,二季度以来世界经济复苏放缓直接导致国际市场钢材需求疲软,国际市场粗钢产量连续回落,中国钢材、焦炭出口回落也就在所难免。全球主要产钢国家或地区粗钢产量在5月份达到高点之后,6、7月份,多数国家或地区粗钢产量普遍有所下降。国际钢铁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,5月份,全球粗钢产量达到12418万吨,创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最高水平,6、7月份全球粗钢产量接连回落至11876万吨和11479万吨,与5月份相比,分别下降4.37%和7.56%。与5月份相比,7月份,除中国之外的全球其他国家或地区粗钢产量总计减少499万吨,下降7.33%。其中,欧盟减少239万吨,下降14.65%;日本减少51万吨,下降5.19%;美国减少46万吨,下降6.44%,俄罗斯减少24万吨,下降4.03%;韩国减少40.9万吨,下降7.91%。
另一方面是,为了减缓高耗能产业的过快发展,完成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,6月22日,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》,从7月15日起执行,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被取消。事实上,8月份正是取消钢材出口退税之后所经历的第一个完整月份。
对于国家发展大局来说,钢、焦出口回落总体而言是是好事。
首先,有助于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。在“十一五”接近尾声之时,部分地区节能减排压力仍然较大,据媒体报道,近期多个主要耗能省区就纷纷对钢铁、有色、水泥等耗能大户采取了强制性的限电措施。作为最主要的耗能工业之一,2009年我国钢铁工业总能耗占了全国总能耗的16.1%,占了工业总能耗的23%。据此测算,8月份钢材出口减少有助于使能源消耗总量下降0.5%左右,焦炭出口同步下降则进一步降低了能源消耗总量。
其次,有助于节约宝贵的能源、资源。出口钢材、焦炭等“两高一资”产品就是在变相出口宝贵的能源、资源。近年来,为了满足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,原油、煤炭、铁矿石等能源、资源进口持续增长。2009年,我国原油和铁矿石进口量分别达到20379万吨和62778万吨,占国内表观消费量的比重分别上升至52.5%和41.6%,就在这一年我国也首次成为煤炭净进口国,进口量占国内表观消费量的比重达到4.1%,其中进口炼焦煤3449万吨,占国内炼焦煤表观消费量的比重快速升至7.1%。能源、资源进口依存度的持续提升,使国内能源、资源供给风险快速提高,而钢材、焦炭出口的回落则有助于节约宝贵的能源、资源,减轻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。
但是,钢材、焦炭出口放缓对焦炭行业来说确实实实在在的利空。无论是钢材出口回落,还是焦炭出口回落,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国内焦炭市场需求,促使焦炭价格面临回调压力。以吨钢平均耗生铁0.95吨、吨生铁平均耗焦炭0.4吨计算,8月份钢材出口环比减少175万吨,可能会间接导致焦炭需求量减少66.5万吨左右,再加上8月份焦炭出口环比减少38万吨,8月份钢材、焦炭出口回落间接、直接影响减少焦炭需求104.5万吨,大约占近几个月月度焦炭产量的10%左右。这无疑会使焦炭企业承受一定的市场压力。 |